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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允许国内药商复制仍受专利保护药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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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路透社报道,中国近期对知识产权法进行部分修改,允许国内制药商生产仍受专利保护药品的廉价复制品。

我国将允许国内药商复制仍受专利保护药品

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文件对上述举措进行了概述。根据修改后的《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》,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,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,政府可向具备实施条件的公司颁发强制许可证,生产专利药品的仿制品。

同时,为了公共健康目的,合格的制药商还可请求将这些药品出口到其它国家,包括世贸组织(WTO)成员国。

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,修订版《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》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。

根据WTO规定,在无法承担“救命药”成本的情况下,各国可以颁发强制许可证。几个月前,印度采取类似举措,颁布首个药品强制许可,结束了拜耳对一种抵抗癌症药物的垄断。